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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第一期粮油仓储管理员(初级)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通知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粮食局,各有关企业:
根据《关于印发2018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全省初级仓储管理员培训鉴定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鉴定内容
按照《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》和《粮油保管员第三版》职业技能培训教程规定的内容,进行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;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。
二、培训鉴定考试时间
报到时间:4月9日12时前;
培训时间:4月9日下午至13日;
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时间:4月14日至15日。
三、培训鉴定地点
报到地点:吉林农业大学A3公寓109室。
培训地点:吉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,火车站乘坐115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吉林农业大学下车)。
联系电话:0431-88527857
四、相关费用
1.由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收取培训鉴定费900元(含培训费700元/人、鉴定费200元/人)。
其中培训费含讲课费、教材费、学习用品、场地租赁费等。
2.食宿费用直接与吉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结算。
食宿标准如下:600元/人/6天(食宿打包)。
五、参加人员范围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)
1.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.从事粮油保管员工作2年以上。
六、培训鉴定主体
培训鉴定工作由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组织。
七、培训要求
1.请各地粮食局及有关企业按名额分配表(见附件1)认真组织报名工作。报名学员登录考务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glj.sowin.com/),参考考生报名流程自行报名,新的考务系统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,新系统不支持逾期报名(注:不能选错省份与鉴定站,否则不能参加培训),请各地粮食局及有关单位将实际报名人数于3月22日下午4点之前统一报送至邮箱:8542149@qq.com。
2.申报表与准考证需本人在报名网址的考生登录位置自行下载打印。报到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《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》两份、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。
3.参加培训学员自行申请加入第一期初级粮油仓储管理员QQ群(群号:691513416),相关事宜跟临时通知会在群内公布。
4.需要开发票的学员将所需信息(见附件2)认真填写,仔细核对后,报到当天与其他资料一并交到会务组。
5.各地粮食局及有关单位通知所辖地区参加培训鉴定的学员,于3月23日前将培训鉴定费900元汇入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账户,如未在指定时间内交纳培训鉴定费视同未报名,其它相关费用报名时与吉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结算。
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账户信息如下:
单 位 名 称: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
开 户 行:交通银行长春汽车城支行
帐 号:221000651012015066355
汇款时请注明所在单位和汇款人姓名
联 系 人:李文颖 侯婧 王珊珊
联系电 话:0431-88527857
邮 箱:8542149@qq.com
附件:1.2018年度第一期粮油仓储管理员(初级)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名额分配表
2.开具发票所需信息表
省粮食局
2018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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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[ 2018年03月19日 ]